這原本是惡質廠商倒帳落跑挾怨報復的事件
卻被民進黨對手操弄成選舉攻擊抹黑的事件
清廉是我擔任公職所堅持的第一生命
但是今天壹週刊的報導,是對我人格最大的汙衊
為了捍衛我的清白,今天早上的記者會我也說出了若涉貪就退出政壇、甚至是立誓
就是沉痛地表達我是清清白白的心情
壹週刊報導的內容和一個月前民進黨召開記者會的內容
幾乎如出一轍
我一生清廉自居
沒想到竟然遇到這樣令人髮指的選舉手段
對於綠博事件在去年6月18日 於議會專案報告時
本人已將此事
主動移交檢調和政風處進行調查
這次的競選對手在其個人部落格上
竟然緊接著壹週刊的腳步馬上提出他們自認為的「證據」來入我罪 ! ?
時間的巧合 以及他部落格的內容與壹週刊報導的內容 幾乎一樣
真的讓我只能以四個字來形容
痛徹心扉 痛徹心扉
選舉是一時的 選風是永遠的
以下 我要提出這次「綠博事件」的抹黑之處
以正視聽 更還我清白
更奉勸有心人 請以正面 陽光 政策面的方式來達成您的目的
用抹黑 造謠 污衊的方式 不只相當可悲 更有損人格
回應一:
縣府委託陳正宗以及其負責的飛瑞捷公司作為綠博的「招商廠商」,
委託事項是辦理企業招商,並非陳正宗自稱的「承包廠商」。
回應二:
陳正宗、民進黨以及林聰賢的個人部落格裡面指控,綠博大宗切票809萬,
扣掉6%的捐助款48萬,剩下的761萬被縣府A走。
但事實上,這筆809萬早就被陳正宗委派的高姓代理人全額領走。
民進黨為了污衊我竟然還將809萬灌水成937萬!
回應三:
週刊報導以及林聰賢部落格的指控,稱縣府開出發票4677萬元,
卻只支付2400萬元,污走中間差價。
但事實上,縣府支付的金額是46,885,427元,
早已超過4677萬元發票金額!
回應四:
陳正宗在他的自訴狀中清楚的表示,在97年5月8日時,
已向縣府領了4千多萬元,卻跳票而拖欠下游廠商款項。
如今,他又公然說謊,還進行如此惡劣的不實指控,
目的到底是什麼?是誰在指使?時間點怎麼這剛好?都不禁令人聯想。
上述四點,是這次本人以及縣府團隊們對這次抹黑的回應重點
我會再附上所有的抹黑回應供全國人民檢驗
請大家還我清白
國華在此沉重的懇請大家
請大家協助 還我清白!
